分公司若已经注销,则其先前所签订的合同应当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分公司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以及法人资格,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