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无权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是不对的,纳税人有权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征税监督权,即纳税人对税收征管行为的监督权,是指纳税人对税务行政机关执行国家税收法律以及税务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与监督的权利。纳税人作为公民不仅依法享有监督权,而且对于政府妒忌税款的使用情况,还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