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债股东退出不用赔钱。公司的股东是以其出资额和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所以原则上公司负债的,公司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