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能分配转让前的利益,分配转让前的利益需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红决议。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益依据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作分配利润而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