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后还需要缴纳税金。合伙企业破产需要清算时,在缴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社会费用等费用后,有剩余财产的需要清偿欠缴的税费。有剩余财产分配给合伙人的,合伙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