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应按民间借贷利息缴纳增值税。股东向公司借款,公司应向股东收取利息,不得无偿借款,无偿借款不利于公司利益的流入,同时股东具有抽逃注册资本的嫌疑。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