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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确认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方承担之诉有什么规定

作者:xiantjy15972024-10-23 21:2367
确认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方承担之诉的规定有:股东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除外。公司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其债务一般由公司的财产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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