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概念和范围是: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