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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并处罚金如何怎么执行

作者:tujiaoyu2024-10-23 21:1883
没收财产并处罚金的执行:
1、没收财产不得没收属于家属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生活费用;
2、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未缴纳则强制缴纳;不能全部缴纳的,任何时候发现被有可执行财产可随时追缴;缴纳确有困难的,经裁定可以延期、酌情减少或免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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