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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作者:chuxinjiaoyu82024-10-23 21:1469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合并后的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和债务,其有权对原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有义务清偿原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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