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不是注销,清算一般在注销前进行。注销是公司宣告破产或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内部解散时,到登记机关终止公司法人资格。清算是公司解散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