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时不必须用实缴出资。我国目前已经取消实际缴付出资20%、余款两年之内必须缴清以及货币出资不能低于30%的规定,废除实缴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在认缴出资后按照承诺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即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