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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股东以减资方式退股是否有效

作者:dushujx1112024-10-23 20:3317
股东以减资方式退股满足一定的条件有效,减资需要通知债权人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且需股东会会议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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