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符合的条件是: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2.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