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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破产债权哪里不同于普通债权

作者:podiansiwei2024-10-23 19:2794
破产债权履行意愿、履行程度不同、产生条件不同于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权利,破产债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的一般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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