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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层级是

作者:yidiankuai2024-10-23 18:5415
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层级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县一级行政区划内设人民代表大会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人大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县人大部分职能。

法律依据

《宪法》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一百零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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