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1.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债务无法清偿的;2.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导致债务无法清偿的;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