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四要件有:主体是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妇女的人身权利;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