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国家罪既遂的定罪处罚:
1、行为人与外国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定背叛国家罪;
2、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还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