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证据不足这样办:公诉案件被害人证据不足不影响案件处理,因为公诉案件收集证据和举证由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负责,被害人只是辅助公诉不需要收集证据和举证;自诉案件证据不足,法院会说服被害人撤回自诉,被害人不撤诉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