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的四要件为:侵害了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这一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等人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等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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