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公务活动和被收买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要件是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指首要分子;主观要件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