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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宣判后多久执行

作者:yuanyuanjy2024-10-23 11:5243
死刑宣判后的执行时间:
1、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经10日上诉期、死刑复核期以及3日材料上报期后,由下级法院根据最高院签发的执行命令在7日内交付执行;
2、宣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限届满应予减刑、不再执行;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经证实应执行死刑的,则由最高院核准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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