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