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和认罪是两回事。取保候审是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后可以不予监禁但是必须遵守法定义务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认罪是指承认犯罪全部或主要事实。一般来说,认罪与否与取保候审成功与否是没有比如关系的,取保候审也不代表认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