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立案规定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犯罪事实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和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事实。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