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是指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以前年度以职工身份中断缴费。缴费人根据特殊业务类别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经办机构将核定信息通过共享平台实时传递税务部门,缴费人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申报缴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