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六个月或者三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