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退婚男方不同意的,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首先会调解,调解无效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一般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