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感情不合想离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身利益:一、女方可以收集与男方的沟通记录、短信、微信、电话录音等证据,以证明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等行为,这些行为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原因。
二、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三、女方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