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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是什么

作者:chenbaaixuexi2024-10-22 20:3953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理由包括:
1、没有犯罪事实,即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或者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3、该案件不受立案机关管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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