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不一定需要两次开庭。以具体情况而定,民事案件一般至少开庭一次,且应以查明案情为标准。但是至多开几次庭没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