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如果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会不予逮捕。寻衅滋事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违法行为论处,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