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条件即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