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2、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向3人以上行贿或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以及存在通过行贿晋升、为实施非法活动而行贿或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以及造成50-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