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需要全身检查。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看守所管理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