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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应该如何确定缓刑

作者:flaojiaoyu2024-10-22 18:5485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不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明显不属于缓刑的适用对象,因此人民法院不会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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