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家属能见到。
若是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可以去拘留所,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如果情节严重,涉及刑事案件的,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的,能会见其辩护律师。且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且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