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可以向行政处罚机关申请减轻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