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然人独资公司的概念,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但是需要变更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只能增加合伙人,并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