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判离婚,一般在三至六个月内审结。
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判决的离婚案件进行上诉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裁定的离婚案件进行上诉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三十日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