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对抚养费给付进行了约定的,该约定要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该约定行为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子女抚养费进行约定的,应当在离婚协议中载明,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就应当按照该协议的内容开始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