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管理破产财产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院诉讼也是需要预先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缴纳费用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