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公安抓了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侦查: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6.技术侦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