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迁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拿着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身份证及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如果户籍准备迁出,还需提供迁入证明,迁入证明一般是户籍迁到哪个地方由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信,然后加盖印章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然后派出所会向办理人出具迁出证明信,办理人拿着迁出证明信交到迁入户籍地派出所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