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财产的分割方式是:

1.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2.对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出资情况予以分割。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