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70年的产权,在70年以后归产权人所有。我国住宅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房屋所有权为永久。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权利人可以继续居住,同时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