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含:当事人随意反悔;出卖人逾期交房;出卖人一房多卖;出卖人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出卖人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出卖人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拒不收房;房屋质量不符;房屋面积误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