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由原业主承担。新业主应敦促原业主及时支付,或者检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原业主是否留存物业保证金,有留存的可以进行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