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出租方签合同时一般可以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住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的期限和起止日期;租赁的用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